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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详细介绍

2011-5-14 23:48| 发布者: mamacn| 查看: 74961| 评论: 0

摘要: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 ...

按照最新公布的社平工资计算,一名女职工顺产可以领到的生育津贴为8475元到42378元之间(按本人缴费工资的水平计算),在三级医院的生育医疗费为3600元,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为1211元,男配偶则可领到10天的工资。如果是剖腹产,则获得的待遇更高,超过6万元。

 

广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须知

一、生育就医身份确认

    准备分娩的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或准备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也可从“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表格,然后由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就医医院,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二、需办理备案女职工的申报

1 、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

2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 )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 、异地分娩女职工

    参保人可申请境内异地(含花都、番禺区,从化、增城市)分娩,分娩地不受本人或家

属居住地的限制。应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一式二份,先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再到医保中心进行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参保人如果不在广州市分娩,可向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分娩。必须填写《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向医保中心申请。如果参保人需在广州市进行产前检查的须同时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至于异地分娩的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必须将本人与新生儿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用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报销。符合生育保险规定项目的费用部分,低于定额标准按实际医疗费报销;超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报销后的款项由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划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交给本人。

3 、军人军属人员

11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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