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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民法治》杂志社曝光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故意设置合同陷阱诈骗我们钱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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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5:54:02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人民与法治杂志社的叔叔阿姨们:
    你们好,我叫吴元,是甘肃省礼县洮坪乡竹园村的农村孩子。我们这里是国家级贫困县,因为地方太穷,我只能想通过我的努力改变我的处境。正是因为如此,当我在网络中了解到东莞市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ULV平衡车)项目后,经过微信以及电话沟通。我和我的伙伴张文成于2016年5月25日抵达广州联系到了该厂家的业务人员,并在当时他们还承诺无论合作项目成功与否都报销来回路费。并在火车站将人生地不熟的我们带到了他们公司。(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工业区21栋)到公司后,他们带领我们参观了他们所谓的 “生产线”等工厂设施。参观完之后“黎经理”便一个劲的鼓吹他们的产品优势,以及给代理商的各种优惠,和产品的广阔的市场前景。由于我们初到广州人生地不熟又太渴望创业。我们就基本与他们达成初步协议。后来我们对于该合同中的不懂的一些地方进行了咨询,例如“市值”他们当时的解释为:市级代理价格。而约定中注明28000元给我们的是县级代理权。当时“黎经理”说:他们的县级代理是38000元。但考虑到我们是贫困山区的出来的,做事情不容易,便向公司领导咨询后,同意我们以28000元拿到县级代理权,并按照市级代理的代理价格给我们供货。并约定关于我们实体店铺装修的费用,在我们装修后只需要提供装修图片以及装修凭据,便可获得一次性补助10000元。正是他们鼓吹的众多优惠政策跟“好处”的诱导下,我们才急急忙忙与他们签订了代理合同。我们认为这个公司能够因为我们是贫困山区来的而优惠一万元的代理费,是一家有良知的企业。所以我们按照我们对合同的理解与他们签订了合同,并交纳了5000元的代理费定金。商定于后期付尾款发货。发货数量当时配货员“蒋晗”以及“黎经理”说大概在(40-50)台。(按市级代理价格供货)我们协商完之后便匆匆回家。回家后,我们立即展开找房子,装修铺面等工作。(期间我们找的房子为一年18000元租金,装修费用约为12000元左右)在我们装修房子期间。五月30号,与我们签订合同的“黎经理”说:现在公司在搞活动,只要在6月1日前交清尾款,便可获得公司免费赠送的一台智能电动哈雷款电动车(市级代理价格为2300元,市场参考价11800元)当时我们心动了。但当时我们一下子没有那么多钱,就问先打10000元,行不行?然后他说他要请示领导。大约2-3分钟后。他给我们回了电话。告诉我们打10000元也可以获得他们免费赠送的智能电动款哈雷电动车。
    于是我们便打给了“黎经理”所提供的账户10000元。到了6月4日我的店铺装修有了眉目家里也帮我们筹集到了13000元的余款。我们沟通后给他们打了过去。他承诺会马上发货,但当我们装修完工时再给“黎经理”打电话。他却说货物已发出,并表示后期情况由发货员“蒋晗”接洽。到了6月11日,我们终于等到了物流公司的取货电话。当时我们兴致勃勃的到了物流公司,但当我们发现他们给我们发的货以后惊的我们说不出话来!他们当初承诺的(40-50)台平衡车,最后竟然只有8台。我们马上觉得情况不对,立即给与我们签订合同的“黎经理”打电话沟通。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被逼无奈之下我们只能联系发货员“蒋晗”,“蒋晗”接到电话后表示货已发出其他的他不清楚。并将问题推给了“易主管”(他们口中的公司最高负责人),“易主管'的话让我们大吃一惊!同时已经明显感觉上当了,因为 “易主管”竟然告诉我们:“黎经理”已经“辞职了”!有任何事情与他沟通,而他只认合同。但他口中的合同中的“市值”就是他们所谓的“市场价”而非市级代理价格。更荒唐的是他们给出的“市场价”竟然远远高出此产品正常市场价的4-5倍。也是他们阿里巴巴企业店铺正常销售价格的4-5倍。这已经是明显的骗局!但当时我们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与其沟通后按市级代理价给我们发够28000元的货。结果他态度十分强硬并告诉我们只认合同不认人。对于“只认合同不认人”我们也十分认同,但是,他与我们在合同的理解上存在十分重大的分歧。因为按照当初“黎经理”的约定,28000元的代理费是给我们以市级代理的价格供货,而他认为应该以他们给出的 “市场价格”发货!那么,这两者之间究竟差多少呢?举例说明,例如:(2200MAH ULV-U3)市级代理价为500元,而他们给出的“市场价”为2680元,溢价5.3倍。而他给出的“市场价”远远高出实际的市场价。此款(2200MAH ULV-U3)产品在淘宝网站标价为780元。他们阿里巴巴企业店铺里面挂个产品价格730元!如此的“市场价”我们真想象不到他们是如何定位的。所以我们觉得他们的行为就是明显的欺诈行为。他们定的价格对我们是显失公平的。此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另外在约定中他们承诺为我们报销装修费用,现在却找各种借口不给我们报销,还忽悠我们继续打钱。并且他们承诺给我们的市级代理成了“试代理”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与我们签订合同时存在一下重大欺诈行为:
    1.模糊概念,混淆视听,故意把“市级代理价”写成“市值”
    2.他们给出的市场价是显失公平的,是欺诈性价格,是正常市场价格的4倍以上。
    3.故意将“市级代理”写成“试代理”是明显的合同陷阱。
    4.从他们与我们接触以来一直以不同的面孔与我们接触、沟通、洽谈,特别是我们交清钱后所谓的“黎经理”离奇“辞职”更是疑点重重。而他们给我们提供的汇款账号,既不是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账号,也不是公司对公账户。这是明显的欺诈行为。
    5、事发后,我们积极与之沟通,我们指出,他们的市场价定位要远远高于他们自己企业淘宝店铺和其他正常销售此类产品的4倍以上,是极其不合理的,询问他们是如何得出这样的价格的,他们却说,这个我们管不着!我们无比郁闷的是,他们给我的发货价远远高于市场价他们却说我们管不着,与我们无关!如果不是给我们的发货价,当然无关,而这是给我们的发货价格,既然是发货价,岂能一方独定?而且远远高于市场价4-5倍!这与强盗的作风有何不同?是明显的强买强卖行为!
    故而我们要求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我们代理费28000元,赔偿装修费,店铺租金等35000元,共计:63000元。
    同时,我们要求工商管理局东莞分局对其注册负连带责任,要求该局彻查东莞威帝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督其履行我们的要求!
    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可靠,经得起任何部门的查证!我们愿意为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同时,也恳请人民法治的叔叔阿姨们,站在媒体角度,曝光此事,以伸张法律的尊严和市场运营的规范性,也为我们这些贫困山区的农村娃做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与监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吴元、张文成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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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5:57:04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治已经受理,而且已经以询问函的形式给相关部门转发材料 其中包括东莞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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